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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欲望更深远,比命运更坚硬

    

比欲望更深远,比命运更坚硬



    十周年!

    红莲十周年聚会!这句话曼妙地在所有我们所有人耳边扭动。

    芭提雅的雨似乎也要为这个夜晚停众神眨眼的时间。天穹并未放晴,而是呈现出一种吸饱了水的、沉甸甸的紫罗兰色,像一块就要霉烂的厚重天鹅绒,低低地压在九世皇纪念公园茂密的罗望子树梢上。空气里平日里令人作呕的泔水馊味、海腥味和劣质润滑油的气息奇迹般地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异的、混合了大量焚烧的沉水香、鲜切茉莉花环、以及陈年朗姆酒挥发后产生的甜腻气息。那是红莲特有的香气,是腐烂与防腐剂在高温下达成和解的味道。这天晚上,那扇终年积满油垢、画着艳俗红莲的霓虹灯牌被擦得雪亮,甚至连总是在跳闪一样的“L”字母也被修好了,发着稳定的、庄严的红光,像是一只充血的眼睛,静静地注视着这条在此刻显得格外安分的巷弄。巷口铺了一条并不算长的红地毯,说是红地毯,其实是美娜不知从哪个倒闭的歌剧院里收来的旧天鹅绒幕布,暗红色的绒面上还残留着岁月的斑驳,虽然踩上去有些发硬,但在昏黄路灯的掩映下,竟也铺陈出一种通往另一个世界的、近乎悲壮的仪式感。

    十周年。对于一家开在芭提雅红灯区背巷、见惯了生死离别与皮rou生意的酒吧来说,不仅仅是一个时间单位,更像是一枚幸存者的勋章,一块挡住了无数次扫黄、斗殴和经济危机的防波堤。在这条巷子里,店铺像热带雨林里的野草,雨季来了疯长,旱季来了枯死,能活过三个雨季的已是奇迹,活过十年的,便是成了精。今夜的红莲,确是成了精。推开那扇沉重的、镶嵌着彩色玻璃的柚木门,原本那个昏暗、潮湿、像防空洞一样的避难所不见了。我的视网膜在一瞬间被金色的光芒刺痛,仿佛误入了一座金碧辉煌的、流淌着蜜糖与毒药的迷宫。美娜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几百米长的金色纱幔,从天花板上垂下来,层层叠叠,将原本剥落的墙皮、发霉的角落、以及那些见不得光的污渍统统遮掩。那些纱幔在强劲冷气的吹拂下微微晃动,像是一层层金色的波浪,将里面的人裹挟在一种不真实的、摇晃的梦境里。所有的日光灯都被关掉了,取而代之的是几十盏错落有致的水晶吊灯——当然是仿的,但在刻意调整过的暖光照射下,那些玻璃珠子折射出的光芒比真钻石还要耀眼,还要刺目,还要让人头晕目眩,仿佛只要一抬头,就能看见满天的星斗都坠落在了这间几十平米的屋子里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被强行制造出来的、悬浮在烂泥之上的极乐世界。而美娜,就是这个世界的女皇,或者说,一位掌管着这方天地生杀大权的女祭司。她站在大厅的正中央,那盏最大的水晶吊灯正下方。她今晚没有穿那件标志性的墨绿色旗袍,而是换上了一件银白色的、泰式改良的丝绸长裙。那料子极好,在灯光下流动着水银般的光泽,紧紧包裹着她那依然紧致、丰腴的腰身,裙摆上用银线绣着繁复的莲花暗纹,随着她的走动若隐若现。她的头发全部盘了上去,梳成一个高耸入云的发髻,发间插着一支翠绿欲滴的翡翠步摇,耳垂上坠着两颗硕大的珍珠,映衬得她的脸色莹白如玉。她手里摇着一把折扇,扇面半遮半掩,脸上挂着那种标志性的、无懈可击的笑容。她不像个酒吧老板娘,倒像是一尊刚刚受了香火、正准备聆听信徒忏悔的白衣观音,她的目光流转,眼观六路、耳听八方。每一个进来的客人,无论是衣冠楚楚的华侨富商,还是涂脂抹粉、浑身羽毛的变装皇后,甚至是只点得起一杯啤酒、缩在角落里的落魄文人,都能在她那双波光潋滟的眸子里找到自己的倒影。她笑着,点头,寒暄,指挥着穿着黑马甲、打着领结的侍应生在人群中穿梭如织,像是在指挥一场盛大的交响乐。

    大厅的一侧,摆开了一张长长的、铺着白色蕾丝桌布的自助餐台。那简直是一场关于味觉、嗅觉和视觉的暴动,巨大的、翠绿的芭蕉叶铺底,上面堆满了各色南洋珍馐,热气腾腾,香气袭人。最显眼的是一座咖喱蟹山。几百只新鲜的、壳硬rou肥的梭子蟹,被浓稠得化不开的黄咖喱包裹着,那咖喱里加了大量的椰浆、鸭蛋黄和红油,色泽金黄油亮,散发着一股霸道的、辛辣的、混合着海洋腥气的浓香。每一块蟹rou都吸饱了汤汁,咬一口,鲜甜与辛辣在舌尖炸开,那是能让人瞬间忘却烦恼的滋味。旁边是一盆盆色彩斑斓的泰式沙拉(Som   Tum)。青木瓜丝被捣得绵软入味,拌着炸干虾米、花生碎、长豆角和那种极辣的鸟眼辣椒,酸、辣、甜、咸,四种极端的味道在舌尖上厮杀,再配上几只腌制过的生螃蟹,那股子生猛的腥气直冲脑门。

    还有那种用香兰叶包裹着的炸鸡块,叶子的清香渗进了rou里,外皮酥脆,内里鲜嫩,汁水四溢;用竹签穿着的沙爹rou串,在炭火上烤得焦香,蘸着厚厚的、泛着红油的花生酱,入口绵密浓郁;有堆成小山的芒果糯米饭,糯米是用蝶豆花染过色的,呈现出一种梦幻的、半透明的淡蓝色,上面淋着咸椰浆,撒着炸得酥脆的绿豆,旁边摆着切得像金条一样整齐、熟透了的芒果rou,甜得化不开。更不用说那些甜品了。红宝石般的马蹄爽在冰镇的椰奶里沉浮;绿得像翡翠的千层糕层层叠叠,每一层都透着斑兰叶的香气;金黄色的蛋黄丝卷成一团团金线,像是一团团金色的云雾;还有用紫薯、芋头和南瓜熬成的喳喳(Bubur   Cha   Cha),粘稠,温热,甜腻,像是某种能把人的喉咙封住的甜美沼泽。酒水更是像不要钱一样流淌。香槟塔堆得比人还高,金色的酒液顺着杯壁流下来,那是液体的黄金,在水晶灯下闪烁着奢靡的光泽。旁边还有整桶整桶的冰镇胜狮啤酒,瓶身上挂着冷凝的水珠;颜色像血一样深沉的波尔多红酒在醒酒器里呼吸;以及那种用朗姆酒、菠萝汁、椰浆和红石榴糖浆调制的“迈泰”,插着艳丽的小伞和樱桃,像是一杯杯浓缩的热带风暴。

    这是一场狂欢,一场暴食,一场在这个贫瘠、饥饿、随时可能断粮的世界里,对此刻拥有的一种报复性的挥霍。人们围在餐台边,拿着盘子,贪婪地攫取着,仿佛明天就是世界末日。我穿过人群,感觉像是在穿越一条由香水、汗水和食物香气组成的粘稠河流。我看见了老乐。他今天穿了一件大红色的旗袍——那是她压箱底的宝贝,据说是三十年前在上海找老裁缝定做的,虽然现在穿在他身上显得有些松垮,背后的拉链甚至绷不住因为年老而松弛的肚子,但他依然挺直了腰杆,头上戴着一朵巨大的、艳俗的红色绢花,嘴唇红得像刚喝了血。他手里端着盘子,里面堆满了软烂的红烧rou和咖喱蟹。他吃得很欢,满嘴流油,红色的酱汁沾在他那涂了厚粉的嘴角,像是一抹滑稽又惨烈的血迹。少爷站在他旁边,依旧是一身得体的亚麻衬衫和背带裤,手里端着一杯红酒,眼神有些游离。他看着老乐狼吞虎咽的样子,有一种淡淡的、几乎看不见的悲悯。他时不时伸出手,用一块洁白的手帕帮老乐擦掉嘴角的油渍,动作自然得就像是在擦拭一件蒙尘的古董。“慢点吃。”少爷说,“没人跟你抢。这一桌子都是你的。”老乐腮帮子鼓起来像只松鼠,她用眼神表达了“别废话快点吃”的意思,大概是这样的意思,因为她随即把一只蟹腿塞进了少爷嘴里。

    再往那边看,是娜娜。她今天美得惊人,甚至让我有些不敢相认。她没有穿平时那种露rou的吊带衫,而是穿了一件淡紫色的长裙,那是阿萍送她的。裙子的剪裁很简单,却恰好掩盖了她还没完全女性化的骨架,衬得她身姿挺拔,像一株新生的紫罗兰。她的短发被梳得服服帖帖,别了一个亮晶晶的水钻发卡,脸上化了淡妆,遮住了那份属于少年的稚气和那种野草般的粗糙,显出一种雌雄莫辨的妩媚。她正站在甜品台前,和一个穿着花衬衫的年轻男人说话。那男人大概是个游客,眼神在娜娜身上流连,显然是被这朵含苞待放的野花迷住了。娜娜笑得很甜,手里拿着一块千层糕,小口小口地抿着,姿态居然有几分像兰芷。她在学,她在模仿,我看得出来,她在努力让自己配得上这个金色的梦境,让自己看起来像个真正的女人。

    金霞站在角落的阴影里,手里端着一杯颜色诡异的鸡尾酒,正冷眼看着这一切。她今天穿了一件宽松的黑色罩衫,遮住了背上那五条还在结痂的经文,脖子上挂着一串沉香佛珠。我走过去,站在她身边。“不去吃点?”我问。“吃不下。”金霞哼了一声,眼神像一把手术刀,精准地剖开人群中那些华丽的表象,“阿蓝,你看着满屋子的人,看着热闹吧?其实都是一群鬼。你看那个穿白西装的胖子,那是‘老虎’陈,二十年前在九龙城寨那是跺一脚地都要抖三抖的人物,杀过的人比你吃过的米都多。后来犯了事,跑到这儿来躲着,现在你看他,笑得跟个弥勒佛似的,见谁都哈腰,其实骨子里那股血腥味,隔着三条街都能闻见。再看那个,那个头上插孔雀毛的,那是‘赛金花’,以前是人妖皇后的亚军,现在老了,皮松了,只能靠打那种最便宜的工业硅油撑着,你看她笑的时候,脸上的rou都是僵的,像戴了张面具。还有那边那个……”金霞努了努嘴,指向一个坐在沙发上、手里夹着雪茄的中年男人,“那是专门做‘迷魂药’生意的,也就是常说的‘剥皮佬’。专门找那些刚来的、不懂规矩的雏儿,下药,拍裸照,然后逼良为娼。这种人,死了都得下拔舌地狱。”

    金霞的声音低沉而沙哑,像是在念诵某种判词。她把这满屋子的光鲜亮丽一层层剥开,露出下面流着脓水的疮疤。我听着,看着那些在灯光下推杯换盏、笑语晏晏的人,大家都在假装自己还活着,活得很体面,很风光。大家都在假装这里不是芭提雅的红灯区,不是那个充满了艾滋病、毒品和暴力的烂泥塘,而是巴黎的红磨坊,是上海的百乐门,是张爱玲笔下那个永远不散场的流金岁月。

    美娜就是那个编织梦境的女巫。她游走在众人之间,长袖善舞,滴水不漏。“阿蓝,怎么不去吃点东西?”一阵香风袭来,美娜不知何时站在了我面前。她离我很近,我能闻到她身上那种混合了檀香、法国香水和一点点酒精发酵后的味道,那是成熟女人的味道,或许也是权力和金钱的味道。

    “我不饿。”我说。“不饿那就喝一杯。”美娜从路过的侍应生托盘里拿过一杯香槟,塞进我手里,那杯脚是凉的,激得我手指一颤,“今晚是好日子。红莲十岁了。在这地方,能活十岁的,除了王八,就是我们了。这杯酒,敬活着,敬咱们还没烂在泥里。”她笑着,眼角的皱纹里藏着精明,也藏着风霜。她轻轻碰了碰我的杯子,发出清脆的一声响。“那边怎么样?”我问,视线飘向吧台最里面的那个阴影角落。那是兰芷的位置。即便是在今晚这样喧闹的场合,那个角落依然保持着一种奇异的安静。兰芷坐在那里,穿着一件墨绿色的旗袍,和美娜身上的颜色很像,但更沉,更暗,像是一块沉入水底的玉。她没有化妆,长发披在肩上,手里端着一杯清水,静静地看着这满屋子的妖魔鬼怪。她像是一株长在金粉堆里的幽兰,格格不入,却又不可或缺。“她挺好的。”美娜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,眼神温柔了一瞬,“她不爱热闹,但也不讨厌。她说想看看我风光的样子。她说,只要我在,她就不怕。”

    宴会进行到后半段,气氛开始变得有些靡乱。酒精开始发挥作用,那种体面和伪装开始剥落,露出了底下的疯狂和绝望。有人喝醉了,趴在桌子上大笑,任由人们一杯接一杯地往她身上倒酒;有人开始跳舞,不是优雅的交际舞,而是扭曲的、发泄式的乱舞。阿萍脱掉了鞋,赤着脚在红地毯上旋转,裙子撩到大腿根,露出上面青紫的血管,像个疯婆子一样大笑。音乐也变了,不再是优雅的爵士乐,变成了那种带着重低音的泰式迪斯科,震耳欲聋的鼓点像锤子一样敲打着心脏,让人血液沸腾,理智丧失。空气变得浑浊,充满了汗味、酒气、香水味和那种令人窒息的热度。我觉得胸口发闷,胃里那口香槟在翻腾,像是一团火在烧。

    “我去透透气。”我对自己说。

    我挤出人群,推开那扇通往后巷的小门。门一开,属于芭提雅深夜的湿热气息扑面而来,瞬间裹住了全身,像是一层黏糊糊的保鲜膜。后巷很黑,只有远处路灯的一点微光,惨淡地照着地面上的积水。这里堆满了垃圾。宴会产生的垃圾。吃剩的蟹壳、沾满口红的纸巾、空酒瓶、呕吐物,统统被装在巨大的黑色塑料袋里,堆在墙角,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腐臭味。前面是金碧辉煌的梦,后面是发酵腐烂的现实。我拎着一袋从吧台清理出来的空瓶子,走到垃圾桶边。“咣当”。瓶子倒进去,发出清脆的碎裂声。就在这时,我听见了一点声音。不是老鼠的吱吱声,也不是醉汉的呕吐声。是一种很轻的、很软的声音。像是两块丝绸在摩擦,又像是水滴落在花瓣上。

    我下意识地屏住呼吸,转过头。在巷子最深处的阴影里,在两栋楼之间的夹缝中,站着两个人。借着那边窗户透出来的一点点昏黄灯光,我认出了那两个身影。是美娜和兰芷。美娜背靠着那面粗糙的、长满青苔的红砖墙,那件银白色的长裙在黑暗中泛着幽幽的光,像是一条搁浅的鱼。她的发髻有些乱了,那支玉簪歪在一边,几缕碎发垂在脸颊上。兰芷站在她面前,那身墨绿色的旗袍几乎融化在夜色里,只露出一截雪白的手臂。她们贴得很近,近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。没有说话。我看见美娜伸出手,那只戴着翡翠镯子的手,轻轻捧住了兰芷的脸。她的动作很慢,很轻,像是在触碰一件易碎的瓷器,又像是在确认眼前这个人的存在。兰芷没有躲。她微微仰起头,露出雪白的的脖颈,像是一只等待献祭的天鹅。然后,她们吻在了一起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很安静、很深沉、甚至带着一种绝望意味的吻。像是两条在干涸的池塘里相濡以沫的鱼,用仅存的唾液滋润着对方;像是两棵在风暴中互相缠绕的藤蔓,试图在对方身上找到一点支撑。在这个充满了垃圾臭味、充满了喧嚣背景音的后巷里,在这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里,美娜是掌管红莲的女祭司,是八面玲珑的老板娘,是看透世事的强者;兰芷是被丈夫出卖的弃妇,是想扔掉女人身份的异类,是脆弱的受害者。但在这一刻,所有的身份都消失了。给我一种她们以吻支撑彼此存在的感觉。我站在那里,手里还捏着那个黑色的垃圾袋,感觉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。我没有感到震惊,也没有感到羞耻。我只感到一种巨大的、无声的悲凉。原来,这就是她们的秘密。原来,在这座金粉楼里,在这片欲望的沼泽里,真的还有一种东西,比金子更亮,比欲望更深远,比命运更坚硬。在这个烂透了的世界里,依然想要抱紧另一个人的本能渐渐弥漫在她们的吻里。

    我慢慢地后退。一步,两步。我不想打扰她们。这个吻属于她们,属于这个黑暗的巷子,不属于我,也不属于里面那个金碧辉煌的宴会厅。我退到了巷口。那里连接着大街,连接着那个所谓的“正常世界”。我松了一口气,正准备转身离开。“喂,小子。”一个黏糊糊的声音突然在耳边炸响。一只满是酒气的大手猛地抓住了我的肩膀。我吓了一跳,回头一看。是一个赤裸上身的男人,满脸通红,眼神浑浊,嘴里喷着令人作呕的蒜味和酒精味。看样子是个喝多了的游客,或者是那种在红灯区寻找猎物的流氓。“看什么呢?嗯?”男人凑过来,那一嘴黄牙在路灯下显得格外恶心。他色眯眯地盯着我,视线在我那件单薄的衬衫上扫来扫去,像是一条黏糊糊的蛞蝓在爬。“长得挺俊啊。是这儿的‘少爷’?多少钱一晚?陪大爷玩玩?”他的手开始不老实,顺着我的肩膀往下滑,试图去摸我的胸口。“滚开!”我大吼一声,用力甩开他的手。“哟,还挺辣。”男人没生气,反而更兴奋了。他嘿嘿笑着,一步步逼近,把我堵在墙角,像一只猫在戏弄老鼠。“别装了。来这儿的不都是卖的吗?装什么清纯?大爷我有钱,美元,要不要?”他从兜里掏出一把皱巴巴的钞票,往我脸上拍。

    那种羞辱感像火一样烧遍了全身。我不是卖的,我是阿蓝,我是读过书的。我是干净的。我想反抗,想推开他,想跑。但我发现我的腿在发抖,是生理性的恐惧,是那晚在公园里被那个男人拖进树林时的恐惧。是面对绝对暴力时的无力感。男人的身体压了过来,沉重,恶臭。“滚开……”我的声音在喉咙里卡成了微弱的气声。就在那只脏手即将碰到我的脸时。一只手突然从旁边伸过来,稳稳地扣住了那个男人的手腕。那只手很修长,骨节分明,皮肤苍白,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。

    “这位先生。”一个温润、冷静、带着一种奇异磁性的声音响了起来,那声音里没有愤怒,只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,“他不是卖的。”那个流氓愣住了。他试图挣脱,却发现那只看似文弱的手像铁钳一样纹丝不动。“啊!疼疼疼!”流氓惨叫起来,“你他妈谁啊?少管闲事!”“我是谁不重要。”那个声音依然平稳,没有任何情绪波动,就像是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,“重要的是,你现在的行为很不礼貌,我看不惯。”那只手猛地一甩。流氓踉跄着退后了几步,差点摔倒在垃圾堆里。借着昏黄的路灯,我看清了那个人的脸。他穿着一件剪裁极好的白色亚麻西装,没有一丝褶皱,领口微微敞开,露出一点比西装更白的皮肤。他有一头修剪得体的短发,两鬓已经染上了霜白,但这并没有让他显得苍老,反而增添了一种岁月沉淀后的儒雅与深邃。他的指甲修剪得极其干净,甚至泛着一点健康的光泽。他站在那里,站在这个充满了垃圾臭味和欲望腥气的巷口,却像是一株挺拔的竹子,干净得让人不敢直视。流氓捂着手腕,还要再骂,但当他对上那双眼睛时,到了嘴边的脏话突然噎住了。

    “滚。”那个男人只说了一个字。声音不大,却像是一道敕令。流氓咽了口唾沫,狠狠地瞪了我们一眼,骂骂咧咧地转身跑了,像只夹着尾巴的丧家犬。

    巷子里安静下来。我靠在墙上,大口大口地喘着气,冷汗浸透了后背。那个男人转过身,看着我。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洁白的手帕,递给我。“擦擦汗。”他说。我愣愣地接过手帕。那上面有一股淡淡的、好闻的味道,像是消毒水的味道。我抬起头,看着他。他的眼神很温和,并没有问我是谁,也没有问我为什么在这里。

    “谢谢。”我低声说。他微微一笑:“不用谢。”他说,“快回去吧。外面不安全。”说完,他转身向巷口走去。我看着他那挺拔的背影,看着那一身一尘不染的白衣逐渐消失在夜色里,仿佛刚才的一切只是我的幻觉。只有手里那块还带着体温的手帕提醒着我,这一切都是真的。

    “请等一下!”,我不由地说出口,快走两步追上了他。他转过身来看着我,我靠近她的时候,闻到了他身上没有侵略性的烟味。